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的几点体会
民建安徽省委主委方兆本
最近,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的纲领性文件。特别是《意见》提出新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措施,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更加规范。
(一)明确将政党制度纳入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我国政党制度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地位和作用的高度重视和深刻认识。《意见》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其显著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强调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是与我国的国体想适应的基本政治制度,政治文明建设的实质是民主政治,核心是制度建设,体现了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意见》还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在决策前和执行中进行协商,确定为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为多党合作事业、为民主党派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提供了可靠的政治保证。
(二)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概括了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六条重要政治准则。与以往不同的,一是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中,增加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二是按照中共十六大精神,把“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完善为“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三是将江泽民同志在2000年全国统战工作会议讲话中提出的在多党合作中“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的原则,作为一条新的政治准则;四是进一步强调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这些重要政治准则,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长期团结合作中形成的政治经验和政治共识。只有坚持这些准则,我国政党制度才能保持强大的政治生命力,多党合作事业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三)完善了对新世纪新阶段民主党派性质的表述。《意见》用三句话——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完整准确地对参政党的构成、特点给予新的界定。这就把随着经济社会结构的发展变化出现的新社会阶层,明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并成为民主党派社会基础的一部分,为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新社会阶层、新利益群体提供了表达利益、政治诉求的渠道。民建作为与经济界有密切联系的参政党,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就是要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工作。《意见》为我们规范发展、教育引导、热忱服务提供了更有利的政策依据。这一表述也最大限度地增强了多党合作制度的包容性,使我国的政党制度适应社会结构的变化,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
(四)适应新形势任务发展的需要,在过去“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共同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提出“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提出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这一“四位一体”的概念。要求我们民主党派,无论是参加政治协商,还是推进民主监督;无论是提高参政议政水平,还是尽力为社会服务,都要同中国共产党一起,凝聚智慧和力量,立足于发展、致力于发展。强调了民主党派在现阶段所要承担起的历史重任。
《意见》还对进一步完善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派进行政治协商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等方面作了规范。这就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提供了良好的政治运行机制,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