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统战部是学校党委负责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统战工作规章制度,制定并实施统战工作计划。
2、支持和协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的思想、组织、制度和领导班子建设,支持他们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发挥各自特点和优势开展活动。
3、代表学校加强与各级政协、人大及统战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实职安排和社会安排的举荐工作,鼓励他们积极参政议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4、协助校党委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加强与党外代表人士的联系,推动落实校、院两级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
5、做好归侨侨眷、留学归国人员、港澳台同胞工作。
6、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民族和宗教工作。
7、指导各院级党组织开展统战工作。培训统战干部,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
8、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信息和统战政策理论研究工作。
9、负责学校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和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0、负责完成上级统战部门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